
10月20日,沙河口区发生故意杀人案,年仅10岁的淇淇被害身亡,而凶手是13岁的蔡某。事发前,淇淇与往常一样,上完美术班回家。13岁的蔡某让淇淇帮忙,因为两个人家离得狠近,而且还上过一个培训班,善良的女孩就答应了。
谁知,将淇淇骗回家中后,蔡某就去搂抱,欲发生互动。
淇淇极力反抗,却被蔡某摁倒在地,掐住脖子,疯狂殴打。随后,为了防止恶行暴露,蔡某竟在淇淇身上连捅七刀。作为一个女孩的妈妈,看到这样的字眼,心痛到无法呼吸。七刀啊,这个女孩到底有多疼、多痛苦、多绝望。而施暴者蔡某,在确定淇淇死亡后,冷静的将尸体遗弃至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之后,他两次和急切寻找淇淇的父母相遇,还佯装关心:“找到了吗?”
晚上8点,淇淇家人在绿化带里找到了淇淇。她歪倒在地上,裤子只穿了一半,浑身是血,身上还盖满了砖头、编织袋和沙子。看到这一幕,伤心的淇淇妈妈当场晕厥。而凶手却站在人群中冷笑:“不就是死了个人吗?”而且,凶手在班级群里疑似“自导自演”,意图洗脱嫌疑,聊天记录包括他们jc办事这么草率的吗,给我加入嫌疑名单,我一个小孩怀疑我,我把我擦过血的纸扔那块了,我的血不会弄到她身上吧?我怕我的指纹和血在她身上,那我不就完了吗?我害怕啊,怀疑我了,我的指纹咋整,好像确定了是小孩弄的,我虚岁14。
隔着屏幕都让人恐惧,他知道他不满14岁,他知道他杀了人。冷血到可怕,哪有一丝人性。而未满14岁,再一次成了未成年人渣的免死金牌。警方的通报中,因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责任,收容教养。短短的几个字,不仅让淇淇父母绝望,也让每一位爸爸、妈妈绝望…..
因为再怎么防备,也防备不了一个有预谋的魔鬼。淇淇舅舅说,作案前,凶手蔡某就去了淇淇家的水果小摊,问:淇淇去哪了。那时他们哪里知道,这个曾跟孩子一起报班的男孩,正图谋不轨,而且早有前科。事发后,有多个同小区女性声称,13岁的蔡某一直在跟踪她们。
隔着屏幕都让人恐惧,他知道他不满14岁,他知道他杀了人。冷血到可怕,哪有一丝人性。而未满14岁,再一次成了未成年人渣的免死金牌。警方的通报中,因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责任,收容教养。短短的几个字,不仅让淇淇父母绝望,也让每一位爸爸、妈妈绝望…..
次发生类似的事件,我都想身为父母要怎么样保护好孩子。
但这一次,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再怎么防备,也防备不了一个有预谋的魔鬼。淇淇舅舅说,作案前,凶手蔡某就去了淇淇家的水果小摊,问:淇淇去哪了。那时他们哪里知道,这个曾跟孩子一起报班的男孩,正图谋不轨,而且早有前科。事发后,有多个同小区女性声称,13岁的蔡某一直在跟踪她们。
看完报道感觉背后不寒而栗。
2楼:14岁这个坎 看看这次血的教训能否真的得到教训
3楼:这种畜生应当直接枪毙
4楼:现在的教育。。。。。。。
5楼:法律有问题,未成年,不会死刑的!可以考虑血亲复仇,杀他全家。
6楼:8岁应该就有应该为自己的一定的行为负责了吧
7楼:唉,真的是未成年罪犯保护法,这个小女孩谁能保护得了?
8楼:要考虑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了。现在信息太容易获取了 不像几十年前小孩什么都不懂。还算是纯真,时代发展的太快 慢慢很多弊端都显展示来了!
9楼:有一说一,即使未保年龄不改,也要新增一项附属条款,如身高体重达到一定水准,具备足够破坏性,可无视年龄,与成年人犯法同等量刑,现在小孩营养越来越好,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好,很多13岁的小男孩已经具有足够破坏性了,也别说这个年龄心智还没有成熟,受益于网络的发达,现在的小孩子,比上一辈人不知道早熟多少。
10楼:建议人工阉割,这种垃圾出来也是一个祸害。
11楼:大连本地朋友圈看到这个新闻了,这小子还多次尾随其他女性
12楼:法律不能阻止别人杀人,教育也不能阻止有人变坏,我们教导主任常说路上要注意安全,不是怕你撞人,而是怕别人撞你。
13楼:具有主观意识和预谋并将付诸实践的犯罪应不受年龄限制才对!
14楼:与其说是少年冷血,不如说是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我一直觉得没必要修改14岁的限制,但是,监护人应该入刑。gong wu yuan还有玩忽职守罪呢,最高能判七年,家长对孩子的责任不比gong wu yuan对人民大?小孩可以免罪,但是教育出这样小孩的家长,不应该判个无期?哪怕把未成年保护法修改到3岁,迟早也会发生小班孩子戳瞎同学眼睛之类的事故。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过度苛责真的没必要,法律需要苛责的是,养育出这种畜生的成年人
15楼:好坏不分年纪,我小学时班上就有几个特坏特流氓的
16楼:无论谁犯法,都应该先按(所有人都一样的)法律执法处置,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后续要减要加或者怎么样,再按情况斟酌处理。一个未成年保护法凌驾于一切,bug一样的存在。
17楼:这个事件让人很生气,法律制裁不了,只能靠张扣扣们,这种畜生和养出这畜生的大人,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18楼:卧槽,14岁就这么丧心病狂,长大还得了?还不如趁早灭了得了。
19楼:炙尾蛇 发表于 20191028 23:10
具有主观意识和预谋并将付诸实践的犯罪应不受年龄限制才对!
主观意识不好判断啊,到时候装傻装不懂,你根本无法准确判断,法律真是个难题
20楼:这人渣明确知道自己未满14周岁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所以才那么肆无忌惮。呼吁该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了,现在的孩子很早熟。
21楼:p6858446 发表于 20191028 22:12
有一说一,即使未保年龄不改,也要新增一项附属条款,如身高体重达到一定水准,具备足够破坏性,可无视年龄 …
作为学法律的表示,你这种标准完全不公平,意思是瘦小的孩子可以脱罪,长得强壮的应该入罪。罪与非罪的标准就看这孩子是否强壮?完全没有逻辑性。现代刑法惩罚一个人最主要的是看主观恶性和危害结果,而不是身高体重。
22楼:未成立案犯罪到底该保护谁?值得深思
23楼:这个感觉真的没法完全控制。。。一边呼吁家长别限制孩子的童年,一边又说家长教育有问题。这种情况如果家长背罪判刑入狱我觉得也不合适,到底孩子是受到什么影响的才是问题根源所在,家长肯定也是不可能完全把控孩子的所作所为的。
24楼:没别的办法,小孩学跆拳道3年了,想的是至少有自卫的理念。
25楼:這事情很難解決,就算修法把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下調也回避不了,而且不也會為了個别極端事件擴大涉及面,倒不如立個法,收容到少教所蹲個20年,但還得防止交叉感染
26楼:这种人渣应该扼杀在摇篮里{:9026:}
27楼: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被害人,而不应该保护施骇人
28楼:网上现在编段子太多了,还是得具体了解,等待官方通告为好
29楼:这个孩子的成长轨迹到底是什么样的?家长是怎么做到把孩子养成了这样?
30楼:受害者家属自己去阉割那个牲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