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马男和电动车被砍与反杀事件的目前想法

今天看了很多这个新闻的视图新闻

关于宝马男和电动车被砍与反杀事件的目前想法

今天看了很多这个新闻的视图新闻,我就搞不懂那个什么正当不正当的,好像是说,如果当时电动车夺过那把刀,一击毙命,电动车就没啥大事,如果他去追砍宝马,就有过错,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但是我就像啊

1.来个专家,专家,请您给我演示一下一击毙命的本事,我来再发个帖子问问统计一下,我们本吧的兄弟姐妹能有几个人会这个技能,我以后就和他一起逛街了

2.专家,再出来一下,当时如果是你,您会怎么做???认怂???跪舔???赔钱???被杀死??? 喂喂喂,专家,醒醒,快来人,打120.

3.我也是当过兵的,我不是小鲜肉,何况小鲜肉也是男人呀,再者目前的或以前曾经18岁过的现在爷们,在当时的环境下,应该说打起架来,都会精神高度集中吧,请求心理专家来唧唧咋咋一番,分析一下,当时的心理活动,我是心理外行,我个人言,如果是我,我脑子应该就是空白的,我眼中只有对方的肢体动作,我要反应,我要闪躲,有了机会,我就是弄,两个人打架应该就是这样的吧。也许专家的话,应该还会要运气或者念点什么咒语吧,这些我不会。

好吧,其实也是说说自己的想法,毕竟我们也不是法官,但是国家告诉过我,做人要低调,中庸,但是,当兵的时候班长告诉我,弄输了,回来还是要再挨一顿的,打仗没有第二名,只有胜负!~~~

2楼:打仗没有第二名,活着总比死的好

3楼:对的,总之该怂的时候怂,该刚的时候还是要刚一下子的

4楼:如果这个社会,你们矛盾全部都私下解决,闹出了人命还没责任,那这个社会还是不是我朝廷说的算了?你们都成江湖人士了吗,全部给我乖乖的!

5楼:本帖最后由 wangce 于 2018829 15:05 编辑

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6楼:中国的正当防卫是扣字眼的,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最重要的四个字“正在进行”。好吧,如果真的打算动手就一击致命,然后跑开(领会精神)

7楼:本帖最后由 那个谁 于 2018829 15:28 编辑

电动车男不知道算不算无限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等,这些概念都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所谓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无限防卫权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无强度限制的防卫行为的权利。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国新刑法确立了无限防卫权,但也有少数学者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从无限防卫权的历史发展轨迹来看,无限防卫权的基本特征一是缺乏法益的均衡性,二是无必要限度的要求,而中国新刑法该款的规定并不具备无限防卫权的这些特征,并提出“无限防卫权的提法不妥”。就该条的规定而言,立法者对无限防卫行为的程度及后果采取了一种放任的态度,应该说无限防卫权在中国已经刑事立法化了。

8楼:新闻说死者是拿过见义勇为的耶,真要笑死人了。

9楼: 来 吹吹 !要是我就不会弄死他,刀是劈 不能捅 ,以前有个算比较壮动吧 挨了我们84刀还不死

10楼:只要砍了第一刀真的停不下来,不信你试试。

11楼:那个谁 发表于 2018829 15:26

电动车男不知道算不算无限防卫权

无限防卫权又称无过当之防卫、预防性正当防卫、特殊防卫权、特别防卫权 …

肯定不算啊,刀还没落身上,只是不知道算不算寻衅滋事罪,这个也不轻

12楼:我不是專家,我祇是個法科生,我先說一句個人看法,法不是科學,法祇是規則,不同的法背後的目的不同

刑法主要是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刑法將一個行為是否定為犯罪祇從行為和侵犯的法益考慮,背後更主要體現的是一種秩序

正當防衛的功能是防衛,是保護法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緊急手段,一但侵害行為受遏止,正當防衛就會中止

正當防衛的程度要結合法益受侵害的程度和緊迫性,對於程度較低的祇能實行一般防衛,對於程度較重的可以實行特殊防衛

加害人在實施加害行為時法益不受保護,這體現了對犯罪行為的打擊,但在沒有實施加害行為或加害行為已停止的時候法益依然受保護,這體現了保護人權

光說本案吧,根據現在我看到資料

寶馬男已經亮刀了,並砍中了電瓶男,這在情況下已經符合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中”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對象條件,寶馬男撿刀反砍,不論砍沒砍到,砍沒砍死都符合正當防衛要求,且不過當(惩罰寶馬男的犯罪行為,保護電瓶車男的法益)

但爭議就在後面幾刀的追逐上,若他祇是慌了神,或者是過於興奮,抱著”给你媽,讓你兇”的心態,繼續追砍,那這不是防衛的問題,自然也沒有防衛過當的問題,這至少是故意傷害(不是防衛動機)

若寶馬男已實質性地停止侵害行為或已無侵害可能(如重傷倒地),但電瓶車男覺得光兩刀還不足以制止寶馬男的不法行為,必須多砍幾刀,砍得他不能動彈(或砍死),這就有可能是防衛過當(暴力程度超出防衛需求)

電瓶車男砍那幾刀時是怎麼想的,這恐怕要等叔叔去查,如無法查明,根據存疑不能定罪的原則,則祇能向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上推

最後再說一下,每當有這類案件發生時,很多網友都抱有”如果他怎樣怎樣”的假設性想法,作為一個正常人有這想法很正常,但在判案中假設性往往是首要排除的,你不能把沒有發生的事算進去,否則會出現你把我一把掌我就直接捅死你的情況,因為我不知道你接下來會不會扔原子彈

13楼:今天你敢正当防卫地痞流氓,明天你就敢正当防卫赵家人!哼!╭(╯^╰)╮

14楼:估计会判个七八年,遇上这事算自己倒霉了

15楼:本帖最后由 TGl4 于 2018829 16:46 编辑

我同意11楼的看法,下了第1刀,就停不下来(特别是还被砍在先)。中国是fa制?好像不是吧?看过不少新闻是联名要求轻判的(本案she会影响也很大),个人感觉并不会有什么大事(那么多眼睛盯着)。无非就是“防卫过当”,再严重点不过“给力s人”。

总结:老混子就怕道上的新混子(因为不认识你是哪个老大,还有就是下手没轻重。我们这也有这种案例,被几个毛头小子打的猪头三一样)

16楼:对于敢于反抗的,一般都会镇压,免得韭菜都学会反抗,最后判刑可能性比较大,

17楼:念咒:天地玄黄,律令九章,吾今下刀,万鬼伏藏。吾德天助,前后遮逻,青龙光“阴”,左右驱魔,朱雀导前,使我砍他,天威助我,六丙除他,急急如九天玄女律令。

18楼:我倒觉得昆山黑社会彻底完蛋了,全部被洗牌

19楼:我觉得骑车大哥真的是祸从天上来,昆山龙哥被砍死也是活该。但是从法律上来讲,昆山龙哥犯罪行为后来已经中止,骑车大哥追砍行为应该是属于防卫过当的。。。但是,即便是判防卫过当,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这个就看法官怎么判了。

20楼:试想一下这种情况 如果砍了两下 停下来 把刀丢下或是不再继续追砍 宝马两男的会不会继续追击呢 开车撞 或者 继续拿第二个刀 追砍?造成的如果是电动车主伤亡 正当防卫 意义又何在?

21楼:我觉得是别人已经没有制造伤害能力了,或是犯罪行为已经中止了,而你还再上前追砍的话,这就属于过当了。

22楼:现在法律还有正当防卫一说?

23楼:社会复杂,人心 险恶

24楼:这个明显不是正当防卫。。。

25楼:人家都拿刀了,换做我肯定跑呀

26楼:看了这些懂法的人的评论,我就在想如果一个人用枪指着另一个人,而未开枪,以现在的法律是不是根本不存在正当防卫?只有开枪的瞬间才是正当防卫的时机?那这个人开枪之后上子弹的过程是不是也属于停止侵害行为?

27楼:我觉得 义愤填膺的人应该好好学习法律了,为了实现依法治国,不要法盲说法

28楼:还是老哥看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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